1948年5月21日,英国牛津大学注册部函复中国教育部称:“理事会已同意,如果国立北京大学、北京国立清华大学、天津南开大学、南京国立中央大学、汉口国立武汉大学、国立浙江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等校的文学士学位和理学士学位的正式成绩单表明学生毕业成绩平均为80分,它将承认这些学位,使学生享有高级生资格。”
1945年7月20日,牛津大学注册部致函中国教育部,称该校理事会已在考虑认可中国的7所大学在牛津大学享有“高级生资格”(Senior Status)的问题,被考虑的学位是文学士(A级)学位与理学士(A级)学位,其具体含义为:
(1)凡在一所被认可的大学学习三年以上、并在学业结束时取得被认可学位的申请者,一经一所学院批准入学即自动获得牛津大学的高级生资格。
(2)任何享受牛津大学高级生资格的学生,都可免去获得文学士学位所要求的九学期中的三学期学习,并且可以不先参加牛津大学的考试而直接进入优等生班攻读该学位。
然而,由于中国大学的毕业证书上并没有像英国的大学那样标明评分等级,而只能通过具体的课程分数来进行类似的认定——“如证书持有人‘主修’课程获得高分,副修课程大部分也得高分,该证书即被非正式地认可为A级证书”,因此,“理事会希望它关于需要官方证明评分等级的困难能够得到克服”,要求中国方面能“有办法正式证明申请该资格者达到了A级”。
直到1948年3月18日,中国教育部才正式函复牛津大学,与其商讨具体办法。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这7所中国高校的“文、理学士毕业成绩平均在八十分以上者”,如被牛津大学录取,则可获得该校的高级生资格。
1945年7月20日和1948年5月21日,英国牛津大学两次致函中国教育部,最终确认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中央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等7所中国高校文、理学士毕业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者,享有牛津大学之“高级生资格”(Senior Status)(清华大学档案馆供图)
英国牛津大学为承认中国部分高校学位、并授予“高级生资格”一事两次致中国教育部函的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