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2月21日,国立武汉大学第322次校务会议议决通过了“迁校问题案”,决定“呈商教育部四年级学生留校上课,一、二、三年级学生暂迁嘉定,并于暑假后酌量情形,再行商迁贵阳”,并于2月24日由国民政府教育部予以核准。2月26日,第323次校务会议又通过了“成立迁校委员会案”,以法学院院长杨端六为委员长。
从1938年3月中旬开始,武汉大学部分师生采用自由组合方式,分批乘船出发,前往四川乐山(古称嘉定、嘉州),开始了长达2000多公里的漫漫征途,以及在抗战大后方流亡兴学、弦歌不辍长达八年的艰苦岁月。

国立武汉大学第322次校务会议记录
(1938年2月21日)

1938年春,国立武汉大学数学系学生陆秀丽(右,1918-2021)与借读生唐良桐(左,1914-2011)在乘“民贵轮”入川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