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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史今日|2001年6月25日,武汉大学被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作者:武汉大学档案馆校史馆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6-25点击次数:

    2001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国发[2001]25号),武汉大学早期建筑作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被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被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武汉大学早期建筑共15处26栋,建筑面积为54054平方米,包括国立武汉大学牌坊、六一纪念亭、宋卿体育馆、老图书馆、文学院、法学院、男生寄宿舍、学生饭厅及礼堂、理学院、工学院、华中水工试验所、半山庐、周恩来旧居、郭沫若旧居、李达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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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中的武汉大学早期建筑群(19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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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1年落成的理学院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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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1年落成的文学院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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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6年落成的法学院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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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6年落成的工学院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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